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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育兒假新政策
深圳的新育兒假政策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,旨在保障依法生育夫妻雙方在子女滿一周歲前享有10天的育兒假。這一政策強調,育兒假可以分開享受,且在休假期間,雇主需支付全額工資,不得克扣。如遇克扣情況,勞動者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,經(jīng)核實后,會要求雇主補發(fā)工資。
如果雇主不履行育兒假規(guī)定,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步驟解決:首先,嘗試協(xié)商;協(xié)商無果后,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或仲裁;若單位不執(zhí)行裁決,可進一步訴諸法院。對于用人單位,他們需要配合修改休假制度,確保職工按規(guī)定請假,同時處理與育兒假相關的證明核實、假期管理及工資核算等工作。
夫妻申請育兒假通常需按地方政策和單位規(guī)定流程進行,通常需提供戶口本、出生證明等文件,經(jīng)單位審批后方可休假。休假結束后,需到人事部門銷假。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,政府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支持計劃生育,并鼓勵設立父母育兒假,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福利。
總之,深圳的育兒假政策旨在保護和鼓勵父母參與子女早期教育,確保他們在孩子的成長階段能得到充分的陪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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