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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語法重要嗎
有很多學生認為,學習語法不是特別重要。他們的理由就是,只要會說點簡單的就可以了,口語里面語法不重要的,外國人說英語的時候,不用想主謂賓啊,我們中國人說中文,也不用分析句子成分啊,只要能明白就可以了。但是,他們不知道,如果你不會語法,你是不可能真正理解別人說的話的,因為 英語的句子跟中文的句子構成方式完成不一樣的。中文英文的表達習慣也不一樣,比如中文喜歡用動作的句子,英文喜歡用狀態(tài)的句子,中文是動態(tài)的,英文是靜態(tài)的。當然,每次我也舉例說明語法的重要,還是感覺說服力差點。今天重新看了以前一個大學英語老師的公開信,他的觀點跟我的很相似。我感覺,他講的語法重要性可能比我有說服力?,F(xiàn)在特意把他 講語法重要性的地方摘下來,分享一下。希望更多英語愛好者,能夠重視語法學習,不再走彎路。(ps:今天還從一個網友那里了解到,他學了八年英語,但是還不會句子,去某某英語夏令營學了一個多月---2萬學費,僅僅掌握了發(fā)音,還是不會句子)
其次,光有詞匯量還是不夠的。我有一個朋友,今年三月份全家移民加拿大了。他的詞匯量是我們幾個 “鐵哥們”當中(在我們當?shù)靥柗Q“四大金剛”,英語實力有些名氣,上過幾次當?shù)仉娨暸_,市政府外經辦邀請過我們做項目翻譯)是中最大的。可是他有一個弱點,就是英語語法和句法不強,口頭翻譯他來的快,可是書面較嚴謹?shù)臇|東他就很頭痛。我作為大哥,經常給他指正一些病句,也沒太照顧他的面子。
有一次我們幾個人和兩個美國金融界的專家同桌吃飯,順便也淺探一些文化方面的小問題。吃完飯,外經辦的主任(英語也夠“狠”,北京外經貿大外貿英語研究生畢業(yè))說,我說話,你們翻譯吧,“今天就到此為止吧, 我們明天找機會再探討”。 我的這個朋友翻譯說,"So much for today",我說不好,應該是"Let’s call it a day"。 美國的專家頻頻點頭,"OK, let’s call it a day! We think we’ve drunk too much"。實際上這里涉及的是表達方式,我們作為英語專業(yè)的學生,還有教英語的老師,都需要不斷豐富自己的符合英語國家表達習慣的所謂“地道”的表達方式。 而要想“地道”, 首先就應該掌握語法和句法。因為“不地道”的表達方式,包括語法,句法錯誤,不僅妨礙溝通交流,更嚴重的還會造成誤解。
《朗文當代英語詞典》中臺灣學者余光中寫的序言中談到"intimate"一詞的涵義,余老先生自己曾經對這個詞有過想當然的使用錯誤,認為是表示“密切”,“親密”,可用于所有表示朋友密切關系。事實上"intimate" 意味著男女之間的親密關系,尤其是有性方面交往的。這還只是詞匯用法層面的誤解,要是語法方面或句法方面有錯誤,造成的誤解可能會更嚴重。本來是說過去發(fā)生過的事情,事情已經過去,現(xiàn)在未必是那種情況了,如果你誤用了現(xiàn)在完成時,或一般現(xiàn)在時,別人會認為事件的影響依然存在,或現(xiàn)在還是原來的樣子。句法方面的錯誤讓人摸不著頭腦,不能確定你在說什么。要么就是瞎猜你的想法,要么就得追問你是否是這個意思啊還是其他的意思。
對語法和句法的知識認識不夠當然還極大影響你對別人說的話,寫的東西的理解。語言就是表達邏輯。邏輯就是思維法則。你不懂人家的思維法則,你就不能懂得人家的表達內容。漢語和英語都具有豐富的表達方式,兩種語言都可以表達很復雜,很豐富的思想內容,可是這兩種語言表達邏輯有很大不同。漢語中人稱,時間狀態(tài)有變化,使用的動詞本身不會有任何變化,而英語中卻是變化多端。漢語中的定語無論多長都可以放在被修飾的名詞之前,而英語中兩個詞以上的定語就必須放在名詞之后,有些單個的形容詞也必須放在被修飾的名詞之后,例如available,concerned,有的形容詞還只能做表語,不能做定語,如 alone,alike。英語的句法也相對嚴格,主語必須是名詞性質的,謂語部分一般只能有一個,兩個以上要說明它們之間的關系等等。
記得我給大家說過英語復雜句,長句的解決辦法嗎?堅實的句法基礎和良好的語法知識是理解難句的基礎。 養(yǎng)成以英語句法,語法知識分析理解英語難句的好習慣。習慣成自然,逐漸形成英語思維習慣,語感就是這樣煉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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